2月19日,农业农村部部署落实中央一号文件重点工作发布,共包括八个方面,对“三农”重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全力抓好以粮食安全为重心的农业生产,统筹推进以乡村发展建设治理为重点的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更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 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乡村振兴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部机关各司局、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精神,扎实做好2024年“三农”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是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以下简称“千万工程”)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全力抓好以粮食安全为重心的农业生产,统筹推进以乡村发展建设治理为重点的乡村振兴,持续夯实农业基础,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更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确保守住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提升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水平,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强化农民增收举措,着力夯基础、稳产能金诚信机械设备、防风险、增活力,坚决守住“三农”底线,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任务,努力推动“三农”工作持续取得新进展新提升。
(一)全力夺取粮食丰收。扎实推进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把粮食增产的重心放到大面积提高单产上,确保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压实责任稳面积。严格开展省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将粮食、大豆和油料生产目标任务下达各省份,着力稳口粮、稳玉米、稳大豆,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7.7亿亩以上。统筹要素提单产。深入实施全国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分品种制定落实好集成配套推广工作方案,推进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融合。实施绿色高产高效行动,扩大玉米单产提升工程实施规模,启动小麦单产提升行动。开展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提高关键技术到位率和覆盖面。强化扶持稳收益。推动适当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合理确定稻谷最低收购价。继续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稻谷补贴。加大产粮大县支持力度,探索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深化多渠道产销协作。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鼓励地方探索建立与农资价格上涨幅度挂钩的动态补贴办法。
(二)巩固大豆油料扩种成果。纵深推进国家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确保大豆面积稳定在1.5亿亩以上、油料面积稳中有增。多措并施稳大豆。实施好生产者补贴、粮豆轮作等政策。引导东北地区合理轮作减少重迎茬,支持推广种子包衣、接种大豆根瘤菌等技术。用好带状复合种植补贴,确保黄淮海、西南和长江中下游等适宜地区推广面积稳定在2000万亩。启动实施大豆单产提升工程。支持东北地区发展大豆等农产品全产业链加工。多油并举扩油料。支持利用冬闲田增加油菜面积,合理轮作发展春油菜。实施油菜大面积单产提升三年行动,在油菜主产县整建制集成应用单产提升关键技术。在黄淮海和北方地区轮作倒茬扩种花生,因地制宜发展油葵、芝麻等特色油料生产。积极推进节粮减损,开展“减油增豆”科普宣传,引导逐步降低食用植物油超量消费,提高大豆及其制品消费。
(三)促进畜牧业稳定发展。优化调整生猪产能。完善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适度放宽调控绿间下限。督促地方稳定用地、环保、贷款等基础性支持政策。推进草食畜牧业转型升级。深入开展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稳定牛羊肉基础生产能力。实施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推动完善液态奶标准、规范复原乳标识。扎实推进粮改饲,建设高产稳产饲草料基地。深入实施饲用豆粕减量替代行动。
(四)推进现代渔业发展。发展水产健康养殖。制定全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稳定养殖水面空间。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行动,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积极发展贝藻类养殖。拓展渔业发展空间。积极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稳步推进稻渔综合种养,发展盐碱地水产养殖。加快推进深远海养殖发展,创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做优做强远洋渔业产业链供应链。推进渔船和渔港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沿海渔港经济区。完善休禁渔期制度,分海区巩固扩大专项捕捞许可范围,规范增殖放流。加强渔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风险警示。
(五)统筹抓好棉糖胶生产。调优棉花。实施棉花目标价格补贴与质量挂钩政策。稳定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棉区。提升糖料。加大糖料蔗种苗和机收补贴力度,加快补上脱毒健康种苗应用、机械化收获短板,建设糖料蔗高产高糖基地。巩固橡胶。实施天然橡胶资源安全稳定供应保障能力提升行动,探索推广应用智能割胶机械,加快天然橡胶老旧胶园更新改造,建设特种胶园。
(六)提升设施农业水平。制定做好全国“菜篮子”工作指导意见,修订“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压实“菜篮子”产品保供责任。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遴选一批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创新引领区及基地。推进设施种植升级。集中连片推进老旧设施改造提升,在大中城市周边建设一批设施种植标准化园区。在保护生态和深度节水的前提下,支持西北寒旱地区和戈壁地区发展现代设施蔬菜产业。提升设施养殖水平。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因地制宜发展楼房养猪、叠层高效养禽等立体养殖。推进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积极发展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加快发展智慧农业。建设一批智慧农业引领区,推动规模化农场(牧场、渔场)数字化升级。深入实施智慧农业建设项目,建设国家智慧农业创新中心。健全智慧农业标准体系,推动建立检验检测、应用效果评价和统计监测制度。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多渠道拓展食物来源,探索开展大食物监测统计,推介大食物开发典型案例。
(七)强化农业防灾减灾救灾。科学防范气象灾害。加强灾害性天气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制定防灾减灾技术意见和工作预案,做好物资储备和技术准备,落实防灾减灾、稳产增产等关键措施。加强病虫和疫病防控。实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健全农作物病虫害防控体系,统筹推进联防联控、统防统治和应急防治。持续抓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推进重点人畜共患病源头防控。加强水生动物疫病防控。深入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建立防灾救灾农机储备和调用制度,加强基层农业防灾减灾队伍建设,研究建立区域农业应急救灾中心。
(八)强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优化动态监测。调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适时开展集中排查,压紧压实防止返贫工作责任,确保应纳尽纳、应扶尽扶。推动防止返贫监测与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共享,强化筛查预警,提高监测时效。落实帮扶措施。推动部门落实责任,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户全面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户做好兜底保障,对存在因灾返贫风险农户符合政策规定的可先行落实帮扶措施。研究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
(九)分类指导帮扶产业发展。制定分类推进脱贫地区帮扶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实施脱贫地区帮扶产业提升行动,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巩固一批。支持市场前景广、链条较完备的帮扶产业,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推进产销精准衔接,创响区域公用品牌,促进融合发展。升级一批。支持资源有支撑、发展有基础的帮扶产业,加快补上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升级田头保鲜、冷链物流等设施,促进加工增值。盘活一批。推动采取租金减免、就业奖补、金融信贷等措施,金诚信机械设备支持暂时出现经营困难或发展停滞的帮扶产业纾困。调整一批。及时调整发展难以为继的帮扶产业,妥善解决遗留问题,立足实际规划发展新产业。开展帮扶产业及项目资产运行监测,组织开展帮扶项目资产状况评估,建立健全资产管理机制,符合条件的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统一管理。
(十)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深入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确保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规模稳定在3000万人以上。拓宽外出就业渠道。推进“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乡村工匠“双百双千”培育工程,鼓励各地组建区域劳务协作联盟,培育脱贫地区特色劳务品牌。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加强就业帮扶车间运行监测,引导具备产业升级条件的帮扶车间发展为中小企业。统筹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扩大以工代赈规模。实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就业帮扶专项行动。
(十一)深化区域协作帮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落实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分区域制定农业农村发展实施方案,健全协调工作机制。研究建立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机制。加强重点县帮扶。指导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加强整合资金使用监管,推动国有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开展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成效监测评价。加强对口协作帮扶。持续推进东西部协作,深入实施携手促振兴行动,推进产业合作、劳务协作和消费帮扶。深化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实施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扎实做好农业农村援疆等对口支援工作,协同推进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帮扶和乡村发展。加强社会力量帮扶。优化驻村和工作队选派管理,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开展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
(十二)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制定实施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优先把东北黑土地区、平原地区、具备水利灌溉条件地区的耕地建成高标准农田。加大建设力度。提高中央和省级投入水平,创新建设模式和投融资机制,多元筹集建设资金。实施好特别国债高标准农田等建设项目,完成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年度任务。开展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强化质量监管。建立健全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常态化开展工程设施质量抽测。完善农田建设长效管护机制,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直接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
(十三)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提升耕地地力。深入实施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推进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实施保护性耕作1亿亩。推动实施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加强退化耕地治理,建设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分区分类开展盐碱耕地治理改良,集成推广耕地质量提升措施。开展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试点,推进“以种适地”同“以地适种”相结合。保护耕地资源。制定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办法,推动实现“占优补优”。细化明确耕地“非粮化”整改范围,合理安排恢复时序。因地制宜推进撂荒地利用,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对确无人耕种的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多途径种好用好。加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力争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并形成阶段性成果,推进土壤资源库建设。
(十四)系统推动农业农村科技进步。突出应用导向,统筹推进前端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端技术模式集成、后端适用技术推广,构建梯次分明、分工协作、适度竞争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强化自主创新。制定农业科技创新战略要点。全面推进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培育农业“火花技术”,尽快在底盘技术、核心种源、丘陵山区农机装备等领域取得突破。提升创新条件。调整优化农业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布局,建设区域引领性种业科技创新中心,打造企业实验室和企科创新联合体。遴选一批创新型国家农业阵型企业。建设第三批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加快推广应用。建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队伍和条件建设,强化农技推广体系与科研院校、科技服务企业贯通合作。持续建设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打造农业科技强县样板。
(十五)加快推进种业振兴行动。强化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筛选挖掘大豆玉米等优异种质和基因资源。建设国家畜禽和淡水渔业种质资源库。推进育种创新攻关。深入实施农业生物育种重大项目,扎实推进国家育种联合攻关和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加快选育推广高油高产大豆、短生育期油菜、耐盐碱作物等生产急需的自主优良品种。开展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提高种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生物育种产业化扩面提速。加强育种制种基地建设。深入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和制种大县奖励政策,建设南繁硅谷、黑龙江大豆等国家级种业基地,新遴选一批制种大县、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和畜禽核心育种场。加强品种试验审定管理,推进实施种子认证制度。
(十六)提升农机装备研发应用水平。推进先进农机创制。大力实施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建设“一大一小”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先导区。开展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推动建设农机装备研产推用贯通应用基地。推广适用农机。完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探索实行与作业量挂钩的补贴资金兑付方式,推动优机优补。开辟急需适用农机鉴定“绿色通道”。提升农机服务能力。建设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因地制宜推广应用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加强机手作业技能培训,深入推进机收减损。
(十七)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常态化开展部门联动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加强以长江流域为重点的渔政执法能力建设,强化智能设施应用。推动提高退捕渔民安置和社会保障水平,将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及时识别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实施好“十省百县千户”退捕渔民跟踪调研和就业帮扶“暖心行动”。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加强水生生物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估,发布长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开展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加大力度深入实施中华鲟、中华白海豚等旗舰物种保护行动计划。加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强化涉渔生态补偿措施落实,推进水生生物栖息生境修复。
(十八)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减量增效。实施科学施肥增效行动,选择一批乡村整建制推广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推动农药减量化,推进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融合发展。加快修订禁限用农药名录。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深入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支持养殖场户建设和改造提升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一批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推进秸秆科学还田、高效离田。开展地膜联合监管“百日攻坚”行动,严禁非标地膜入市下田,促进地膜科学使用处置。以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为重点,扩大整建制全要素全链条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试点。推进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
(十九)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制定生态循环农业实施方案,加快构建生态循环农业产业体系。推广绿色技术促进小循环。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培训,推广应用绿色高效品种机具,因地制宜发展稻渔综合种养、粮畜菌果等生态种养。推进种养结合促进中循环。实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培育一批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促进种养适配、生态循环。发展绿色经济促进大循环。建设一批生态循环农业生产基地,推动全产业链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开展省级农业绿色发展水平监测评价。
(二十)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深入实施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行动,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加快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名特优新等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推进标准化生产。建立覆盖全链条的标准化生产和质量品质分级体系,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开展豇豆、水产养殖重点品种药物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加强其他合格率偏低品种监管。强化农产品检测,推广应用新型快速检测技术,全面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和信用监管覆盖范围。培育精品品牌。完善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建设一批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优质特色产品品牌。办好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展会。
(二十一)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提升特色种养。支持开展特色种质资源收集普查,筛选一批性状优良的特色品种。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遴选一批热带作物标准示范园,推动产业提档升级。调优水果生产布局和品种结构,发展现代果园,完善采后处理、加工和冷链物流体系,促进水果产业高质量发展。做精乡土特色产业。加强传统手工艺保护传承,发掘培育篾匠、铁匠、剪纸工等能工巧匠,促进传统工艺特色产业发展,创响“工艺牌”、“文化牌”等乡土品牌。培育乡村特色产业专业村镇,发展一批特色粮油、果菜茶、畜禽、水产品、乡土产业等村镇。
(二十二)高值提升农产品加工业。改进技术装备。支持区域性预冷烘干、储藏保鲜、鲜切包装等初加工设施建设,推广应用新型杀菌、高效分离等精深加工技术。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技术科研试验基地,完善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推进延链增值。绘制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加工树”图谱,引导加工企业开发多元加工产品。以农产品加工业为重点建设一批全产业链典型县。推进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开发稻米油、胚芽油和蛋白饲料等产品。引导各地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
(二十三)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融合载体。优化实施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支持建设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深入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分区分类探索农业现代化发展模式。推动建设一批台湾农民创业园和海峡两岸乡村振兴合作基地,促进海峡两岸农业农村融合发展。促进农文旅融合。实施休闲农业提升行动,建设一批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遴选推介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和乡村休闲旅游精品景点线路,开发差异化乡村休闲旅游产品和服务。健全联农带农益农机制。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把产业增值收益更多留给农民。
(二十四)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健全冷链设施网络。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支持建设一批田头冷藏保鲜设施,推动建设一批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共建一批国家级农产品产地市场,推进交易服务、仓储物流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动建设一批县域农副产品电商直播基地,促进优质农产品上网销售。
(二十五)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稳步推进农村改厕。指导中西部资源条件适宜且技术模式成熟地区稳步推进户厕改造,积极开展干旱寒冷地区适用技术产品研发与试点,探索农户自愿按标准改厕、政府验收合格后补助到户的奖补模式。具备条件的推进厕所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同步建设、一并管护。协同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分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排查和源头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推进源头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利用。整体提升村容村貌。建立健全常态化清洁制度,有序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创建示范。
(二十六)统筹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建设任务统筹。推动省市县编制乡村建设年度任务清单,规划布局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以县为单位建立乡村建设项目库,合理安排建设优先序。健全全国乡村建设信息监测平台,完善工作推进考评机制和问题发现处置机制。推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补短板。开展村庄微改造、小改进、精提升,稳步提升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协调推进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向国有农场延伸。开展农村公共服务重要领域监测评价,征集推介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深入实施“百校联百县兴千村”行动。
(二十七)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创新推广有效治理办法。推广清单制、积分制、“村民说事”等务实管用乡村治理方式,推进数字化赋能乡村治理,丰富拓展制度性治理方式。启动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鼓励地方探索乡村治理新模式新路径,宣传推介一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开展高额彩礼、大操大办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综合治理。通报表扬一批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工作先进县(市、区)。鼓励各地利用乡村综合性服务场所,为农民婚丧嫁娶等提供便利条件。完善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爱亲等约束性规范和倡导性标准。
(二十八)推进乡村文化发展。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组织“乡村文化艺术展演季”、“新时代乡村阅读季”活动,推出一批“三农”领域优秀文化作品。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坚持农民唱主角,鼓励支持基层和农民群众自主举办“村BA”、村超、村晚等群众性文体活动。保护传承优秀农耕文化。积极搭建农村文化展示平台,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开展乡村文化资源摸底调查,启动第八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挖掘认定,申报一批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设农耕文化大讲堂,开展“农业文化遗产里的中国”宣传活动,实施“农遗良品”培育计划。
(二十九)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妥推进承包地改革。启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省试点,推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推动建立土地流转合理价格引导机制。探索完善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配套措施。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深化改革试点,持续推进宅基地权利分置和权能完善。推动建立多元化的农民户有所居保障机制,加强基层宅基地管理服务能力建设,完善闲置农房和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政策,建设全国统一的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平台。出台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稳步推进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总结推广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农村改革经验模式。
(三十)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强能整建制推进试点,创建一批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支持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加强对农民合作社办公司观察点跟踪指导和经验推广。深入开展“千员带万社”行动,鼓励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等各类组织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全周期提供服务。全面实行家庭农场“一码通”管理服务制度。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能力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服务主体建设区域性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拓展服务领域和模式。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体系,细化服务技术规范、作业要求,强化服务效果评估。提升农垦辐射带动能力。深入推进垦区区域集团化改革,分类指导农场企业化改革。实施“农垦社会化服务+地方”行动,支持面向地方开展全产业链服务。开展农垦土地管理与利用情况监测,完善农垦土地管理利用方式。实施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行动。
(三十一)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健全监督管理服务体系,完善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推动出台对集体资产由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登记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实行税收减免的政策。指导有条件地区探索开展集体收益分配权有偿退出、继承等。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稳健发展,鼓励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发展途径,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生产、劳务等服务。严格控制农村集体经营风险。规范流转交易。稳妥有序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落实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工作。推进土地流转台账信息平台建设,探索建立土地流转风险排查处置工作机制。
(三十二)推动高水平农业对外开放。认定第四批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加快潍坊、宁夏国家农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推进境内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和境外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支持利用上海合作组织农业技术交流培训示范基地,加强现代农业领域合作。
(三十三)强化乡村振兴统筹协调。健全推进机制。落实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以及乡村建设工作指引,细化工作方案,及时跟踪调度,推动工作落实。强化考核督查。扎实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强化考核评估结果运用。探索建立日常监测评估和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推动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开展示范创建。深入推进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探索不同区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组织方式、发展模式和实践路径。推动开展乡村振兴表彰。
(三十四)健全多元投资渠道。争取财政支持。推动各地落实土地出让收入支农政策,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支农规模,加大财政对乡村振兴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支持力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保持总体稳定,强化绩效管理,优化项目管理方式。扩大信贷资金规模。优化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服务,完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融资项目库对接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实施现代设施农业、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贷款贴息试点,强化财政金融协同联动。推动提升全国农担服务效能。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发挥农业保险作用。推动三大主粮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全国覆盖,扩大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范围。支持地方拓展优势特色农产品险种。推动农业保险精准投保理赔,做到应赔尽赔。完善“保险+期货”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修订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发挥乡村振兴基金作用,引导地方利用好农司等平台,有序扩大农业农村投资。
(三十五)壮大乡村人才队伍。加强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实施“神农英才”计划等专项,组织开展中华农业英才奖评选,遴选一批高层次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健全科技人才激励政策,推动扩大“公费农科生”实施范围。推动建立城市专业技术人才定期服务乡村制度,鼓励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专家服务乡村。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深入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和“耕耘者振兴计划”,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开展“全国十佳农民”遴选资助。健全农业农村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深入开展涉农干部乡村振兴培训。
(三十六)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健全法律规范体系。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农业法、渔业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制修订,完善配套规章制度。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入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组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常态化开展执法练兵,开展“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加强农资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检疫、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执法。强化法治宣传。加快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建设一批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普法主题活动。加快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全程电子化。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坚持守正创新,把住“三农”工作底线红线,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强化统筹协调,对牵头推动的工作紧抓不放,对协同配合的工作主动作为,落细落实工作措施;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增强工作本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防范化解风险能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谱写新时代“三农”工作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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