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9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4年10月14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许峰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5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大千生态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公司决定于2024年10月30日(周三)在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270号苏宁睿城慧谷E-06号楼45层4505室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大千生态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270号苏宁睿城慧谷E-06号楼45层4505室公司会议室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金诚信机械设备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证券部办公室登记或以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线,下午13:30-16:30。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金诚信机械设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10月14日,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4年7月将办公地址搬迁至: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270号苏宁睿城慧谷E-06号楼45层4505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披露的《大千生态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现拟将公司注册地址由“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A栋15层”变更为“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270号苏宁睿城慧谷E-06号楼45层4505室”。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等后续事宜,上述变更将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